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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下班收到一封掛號信~
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寄出~
是一張傳喚單~
案名是"涉嫌詐欺罪嫌"~
報到日為6月3號~
不到案者由法院發出拘票逕行拘提~

拜託喔~
威亞雖然不是百分之百奉公守法(偶而紅燈右轉等)~
但仍是一個安分守己的老百姓~
涉嫌詐欺~
會不會太誇張了一點~
這種傷天害理的示威亞是不可能做的~
再說6月2號收到~
6月3號要報到~
會不會太超過了點~
以下是到警局的對話~

警:我們查獲一個詐欺集團,在詐欺集團裏有發現你的信用卡,你想一想你有沒有把你的資料賣給人家,或是應徵時被騙走  證件信用卡,這兩個主嫌你看一下認不認識。

威:(一頭霧水)這兩個我都不認識ㄚ,我的信用卡也都在我身上ㄚ。

警:不是這幾張啦,是台X國際商業銀行的信用卡啦,兩名嫌犯已經供稱他們用的信用卡金融卡是買來的跟騙來的,你趕快想一想有沒有被騙或賣給他們。

威:我真的不認識他們也沒有賣資料給他們ㄚ,應徵是有但沒有拿信用卡出來ㄚ。

警:如果你要這樣說我可能沒辦法幫你,到時起訴時檢察官會再問你,所以你趕快想清楚你有沒有把你的資料賣給人家,或是應徵時被騙走證件信用卡。

我實在不明白,我是受害者為什麼把我當成是罪犯一樣審問,為什麼嫌犯這樣說警察就相信,善良老百姓說的話就懷疑,為什麼不去追嫌犯購買的上游來源,反而要老百姓自己證明沒資助犯罪集團犯案,警察不是應該幫百姓調查清楚還其清白嗎,怎麼會是老百姓自己去證明自己的清白呢。或許警察也是在審問過程中,釐清你是受害人還是共犯,只是感覺實在讓人不好受。

在此提醒大家,對自己的個人資料一定要妥善照顧,不然發生這種是真的人會超不爽的,沒搞好或許還會被告。

唉~
太歲年~
真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~
精采萬分ㄚ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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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威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